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建法[2011]25号)规定,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3人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成员应当推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申请地点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具体可咨询窗口负责人办理。
北京公租房外地人去哪里申请?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向申请人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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