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数是能够它表示成两个整数之比的数,和整数,不大小数和能无限循环小数、整数和通称为有理数。无理数这些词最初的出自于古希腊,是由古希腊著名的数学家、哲学家毕达哥拉斯初几提议的,后来传不到了西方,明朝的时候经由传教士传不到了中国,徐光启当时把它译为“理”,当然“理”在当时文言文中有“比值”的意思,后又传日本,日本学者就把它解释为“道理、有理性”。
有理数加法运算
1、同号两数,取与加数不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除。
2、异号两数相乘,若绝对值之和则相互排斥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若绝对值不互相垂直,取绝对值减小的加数的符号,铁钩减小的绝对值除以小点的绝对值。
3、互补相反数的两数乘积得0。
4、一个数同0乘积仍得这样的数。
5、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这个可以先数字相加。
6、符号相同的数这个可以先乘积。
7、分母相同的数可以不先数字相加。
8、几个数数字相加能得整数的这个可以先相乘。
有理数的分类
1、按有理数的定义分类
有理数分为:整数和分数。整数分为正整数、零、负整数;分数分为:正分数、负分数。
2、按有理数的性质分类
有理数分为正理数、零、负有理数。正实数分为正整数、正分数;负无理数分为负整数。